長榮大學服務學習實作專題認證
長榮大學服務學習實作專題認證
申請辦法
- 目的:
服務學習課程貴在從各類型服務經驗中獲得反思與成長。為鼓勵學生平時即能投入校內外(含國際)各項不支領工讀費且具服務學習內涵之活動(含具開創性質之社團活動),特設服務學習課程實作專題認證機制。凡修習「服務學習」課程之學生,得彙整個人歷年服務學習活動(如公益服務、籌辦開創非例行性之社團活動…)等服務歷程,並總結經驗與反思,經服務學習實作專題認證審查小組審核通過,得以抵認服務學習課程之實作時數。
- 主辦單位:長榮大學教學資源中心學生學習組
- 實施時間:
-
申請時間:至每學期第三週(113年3月8日前)受理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 審核結果公告:每學期第五週(113年3月22日前)公告通過審核名單。
- 實施方式及對象:
- 該學期修習本校服務學習課程者。
- 修課學生以個人或小組為單位,提出專題式服務方案,經服務學習實作專題認證審查小組審核通過始得抵認服務時數。
- 社團以服務學習活動作為服務方案提出申請者,須先經課外活動組初審通過後得申請。
- 服務方案執行期間,須為就讀本校所從事具自己發想與籌劃之活動,且活動於修課之前完成。
- 服務方案審查原則:
- 服務方案於就讀長榮大學期間所進行,活動過程須具備準備、服務、反思及慶賀等階段,執行時數至少24小時。
- 成果報告內容須包括:方案主題/名稱、工作團隊介紹與分工、協力單位基本資料、服務(或合作)對象、方案緣起、問題敘述或需求評估、方案目的/目標、執行期程、活動內容與執行方式、方案執行成果、總心得與反思等。(可參考本組網頁之「服務學習行動方案成果報告」格式)。
- 於學校、社福團體或社區等單位進行的志願性服務工作,未涉及學分、薪酬。方案為自己發想或開創的服務方案。例如,創立社團、開辦設計活動。
- 社團活動作為服務方案之審查原則:辦理與非營利組織、國中、小學校及社區等具服務學習性質之具有開創意義之社團活動(年度例行之社團活動,由課外活動組審查其規模及實質意義),且擔任該項活動主籌或實際執行者。
- 不可以抵認之服務方案:校內、外工讀;系學會迎新宿營活動;非具服務學習性質之社團活動,例如社團課程、成果發表;其他非具自己發想或開創性的服務方案等。
- 應備文件:
繳交以下資料至學生學習組審查。如為社團活動請先繳至課外活動組審核。
1.服務學習實作專題認證申請表。
2.服務方案計畫書。(上述計畫書內容須包括:方案名稱、協力單位、服務對象、方案緣起、問題敘述或需求 評估、方案目的/目標、執行期程、活動內容與執行方式、預期效益等要項。)
3.服務時數證明(經協力單位核發服務時數證書或可參考本組網頁之「工作時數紀錄表」格式)。
4.活動過程紀錄。(可參考本組網頁之「服務學習工作日/週誌」格式)
5.服務方案成果暨反思報告。(可參考本組網頁之「服務學習行動方案成果報告」格式)
6.服務學習方案執行照片。
- 注意事項:
- 參與校內、外服務學習活動限無薪酬,且為自願投入者,非涉及其他課程或支領津貼之計畫案助理。
- 繳交申請表並不代表已抵認,須經審查小組審核通過,始得抵任服務學習時數,故文件內容請繕寫完備。
- 申請案經審查後未通過者,不得提出申覆,需另尋找協力單位執行服務內容、時數。
- 通過服務學習實作專題認證之學生仍須於選課之課堂時間進行課程,並參與課堂之各項報告,由授課教師進行成績考核,始得取得學分。
- 務請於申請時間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