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1學期新生【初次】辦理就學貸款申辦說明
每學期辦理一次
重要事項公告】
一、依教育部規定,申貸住宿費的同學,若非住宿生,需由學校查核房屋租賃契約,確有校外租屋之事實始能申貸校外住宿費。
二、非住宿生且申貸住宿費者,於繳交就學貸款應繳文件至學務處生輔組時,需提供房屋租賃契約正本及影本(收影本,正本驗後退還),始能申貸校外住宿費。
三、前已完成銀行對保者,於繳交應繳文件至生輔組時,若未能提供房屋租賃契約,需向銀行取消住宿費貸款,再重新將應繳文件交至生輔組完成就學貸款手續。
校外住宿費13,920元
【就學貸款申請資格】
申請貸款者,應符合下列要件之一:
一、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臺幣120萬元以下者:
(一)A類:家庭年收入114萬元以下,就學期間不負擔利息。
(二)B類:家庭年收入114-120萬元,就學期間負擔半額利息。
二、C類: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新臺幣120萬元以上者,必須同學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2人以上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具正式學籍者始得申請;且就學期間須負擔全額利息。
注意事項: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者,請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後,再行辦理就學貸款(減免相關問題請洽生輔組減免承辦人,分機1241 葉小姐)
申辦時間:112年08月01日(二)至112年09月15日(五)止。
聯絡方式:生活輔導組就貸承辦人06-2785123分機1242(08:10~12:00及13:10~17:10)
【就學貸款辦理流程】
第一步 準備5項資料
- 申貸日前三個月內之載有詳細記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含學生、父母或法定代理人、配偶(已婚者)及保證人,如戶籍不同者,須分別檢附,臺銀會收走)
- 學生及父母(監護人或保證人)身份證、印章
- (需繳回學校)長榮大學就學貸款申請表:
長榮大學網站→校園服務→學生系統(Key學號及密碼登入)→申請作業→就貸申請→就貸申請作業→資料確認無誤後確定→列印
- (需繳回學校)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一式三聯):
上網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註冊,並填寫→確定資料無誤後確定→列印
*如,此操作畫面有問題,煩請至台銀對保時,使用現場提供的電腦,將有銀行專人為您服務。
- 長榮大學(就貸專用)學雜費繳費單:
- *中低收、低收入戶需加貸生活費者,請攜帶證明正本至台銀對保。
第二步 父、母、學生,攜帶上述5項資料至臺灣銀行對保
第三步 繳交2項資料回學校登錄(郵寄掛號或親自繳回)
長榮大學 71101台南市歸仁區長大路1號 「就學貸款資料」 信封參考樣式 |
1.長榮大學就學貸款申請表 (學生系統→申請作業→就貸申請→就貸申請作業→列印)
資料範本
2.臺灣銀行撥款通知書 第二聯
資料範本
3.加貸生活費者,請附中低收、低收入戶影本存查
4.加貸校外住宿費者,需檢附租屋契約存查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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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確認以上二份資料之就貸金額必需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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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貸生活費者需檢附中低收、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申貸校外住宿費者需檢附租屋契約書影本並一併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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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不可貸金額者,請務必於註冊日前至郵局或一銀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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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郵政程序,於寄件七日後,請上長榮大學網站→在校學生→學生系統(key入學號及密碼登入)→申請作業→查詢當學期就貸審核資格(自行查詢學校收件及審核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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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申請資格--依學生(申請人)及保證人(父、母、配偶)家庭年所得分類--
A類:家庭年所得低於114萬元整,就學期間免付利息。
B類:家庭年所得介於114萬〜120萬元者,就學期間需自行負擔就貸半額利息。
C類:家庭年所得超過120萬者,需家中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二人以上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者,方符合辦理資格,就學期間需自付就貸全額利息。若學生本人無兄弟姊妹正就讀高中職以上,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財政部敗政資訊中心查調結果公布後(約開學後第七週起),不符就貸資格者,本組以通訊方式請學生依學校規定至出納組繳交全額現金。並以簡訊通知BC類資格同學期限內繳交同意書及相關證明文件,未於期限內繳件者請依學校規定至出納組繳交全額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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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日112年09月11日(一)。
就貸相關問題請洽:
- 臺灣銀行各分行及就貸入口網https://sloan.bot.com.tw/
- 至學校網站首頁-訊息公告查詢、學務處公告及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公告皆可查看
- 就學貸款常見問題,請點我Q&A或請上網至長榮大學學生事務處「問與答」提問
*請最遲於09/12(週二)前至臺銀對保,寄回資料或親至交至生輔組,以免超過就貸期限,需繳納全額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