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第 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時程及注意事項,請依規定辦理。
最後更新:2023/04/06
112學年第 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時程及注意事項,請依規定辦理。
112學年第 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時程
學生申 請及生輔組審核期限:
在學生: 112/05/29~112/06/09
新生/轉學生:112/07/20~112/08/31
受理方式現場及郵寄收件:請依本校上班日及規定時間辦理
辦理時間:現場收件上班日上午9:00~11:30 , 掛號郵寄收件上班日14:30~16:30。
1.請於申請期限內學雜費減免申請系統。
2.完成學生減免作業後,於規定期限內攜系統所產生之申請書(請依據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等證明文件所示之資料進行登錄作業,如印出紙本後發現錯誤,請以紅筆修正)及符合減免身分有效期內之相關證件影本(請以A4紙影印,正本備查)。
3.每學期辦理者請務必檢附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
4.請依規定期限辦理,逾期申請或證件不齊者, 恕無法受理。
5.相關資訊請詳閱 -學雜費減免法規暨相關表單-長榮大學 生活輔導組 (cj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