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第 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時程及注意事項,請依規定辦理。
最後更新:2023/11/02
112學年第 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時程及注意事項,請依規定辦理。
112學年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時程
學生申請及生輔組審核期限:
在學生: 112/12/26(二)至113/01/12(五)
新生/轉學生:113年02月01日(四)至113年02月15日(四)
受理方式現場及郵寄收件:請依本校上班日及規定時間辦理
辦理時間:現場收件上班日上午9:00~11:30 , 掛號郵寄收件上班日14:30~16:30。
1.請於申請期限內學雜費減免申請系統。
2.完成學生減免作業後,於規定期限內攜系統所產生之申請書(請依據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等證明文件所示之資料進行登錄作業,如印出紙本後發現錯誤,請以紅筆修正)及符合減免身分有效期內之相關證件影本(請以A4紙影印,正本備查)。
3.每學期辦理者請務必檢附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
4.請依規定期限辦理,逾期申請或證件不齊者, 恕無法受理。
5.具低收入戶身分者可申請低收優惠住宿, 合於規定者請於辦理學雜費減免時一併繳交申請表。
學生申請及生輔組審核期限:
在學生: 112/12/26(二)至113/01/12(五)
新生/轉學生:113年02月01日(四)至113年02月15日(四)
受理方式現場及郵寄收件:請依本校上班日及規定時間辦理
辦理時間:現場收件上班日上午9:00~11:30 , 掛號郵寄收件上班日14:30~16:30。
1.請於申請期限內學雜費減免申請系統。
2.完成學生減免作業後,於規定期限內攜系統所產生之申請書(請依據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等證明文件所示之資料進行登錄作業,如印出紙本後發現錯誤,請以紅筆修正)及符合減免身分有效期內之相關證件影本(請以A4紙影印,正本備查)。
3.每學期辦理者請務必檢附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
4.請依規定期限辦理,逾期申請或證件不齊者, 恕無法受理。
5.具低收入戶身分者可申請低收優惠住宿, 合於規定者請於辦理學雜費減免時一併繳交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