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2學年度大專校院溢領繳回助學金補助款相關事宜(含農業部補助金放寬相關影響公告)
最後更新:2024/04/19
轉知-112學年度大專校院溢領繳回助學金補助款相關事宜(含農業部補助金放寬相關影響公告)
一、有關4月16日農業部公告放寬子女已領有補助私立大專校院減免學雜費差額(每學期17,500元),可同時申領農業部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該獎學金112-2學期受理延長至5月15日止。
(農業部公告 : 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news&sub_theme=agri&id=9382)
若上學期已申請112學年度弱勢助學金學生,下學期改申請其他補助者,依本計畫規定核發1/2補助金額。(註:112學年度所得級距前三級者,上學期補助金額為舊制金額1/2)。
爰如有學生通知下學期改申請農業部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
1.尚未報部核銷學校:請於報部核銷前確認修改系統上該學生發放金額,及備註該生下學期已改領農業部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爰發放OOO元助學金。
2.已報部核銷學校:請於6月3日~7月19日期間,統一辦理溢領繳還作業。
二、各校於6月3日~7月19日期間辦理助學金溢領繳還作業,說明如下:
1.各校辦理溢領繳還作業,應檢附修正前、修正後助學金核銷一覽表(全校彙整之總表)及退款清冊各1份並連同退款支票及公文一併報部。
2.退款清冊電子檔已置於本平臺/其它事項/資料下載。(檔案名稱:退款清冊(助學金))。
3.寄送資料時務請於信封袋上直接寫明收件人為教育部高教司張茱涵小姐、教育部技職司呂佳穎小姐。
(高教司、技職司)
(農業部公告 : 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news&sub_theme=agri&id=9382)
若上學期已申請112學年度弱勢助學金學生,下學期改申請其他補助者,依本計畫規定核發1/2補助金額。(註:112學年度所得級距前三級者,上學期補助金額為舊制金額1/2)。
爰如有學生通知下學期改申請農業部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
1.尚未報部核銷學校:請於報部核銷前確認修改系統上該學生發放金額,及備註該生下學期已改領農業部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爰發放OOO元助學金。
2.已報部核銷學校:請於6月3日~7月19日期間,統一辦理溢領繳還作業。
二、各校於6月3日~7月19日期間辦理助學金溢領繳還作業,說明如下:
1.各校辦理溢領繳還作業,應檢附修正前、修正後助學金核銷一覽表(全校彙整之總表)及退款清冊各1份並連同退款支票及公文一併報部。
2.退款清冊電子檔已置於本平臺/其它事項/資料下載。(檔案名稱:退款清冊(助學金))。
3.寄送資料時務請於信封袋上直接寫明收件人為教育部高教司張茱涵小姐、教育部技職司呂佳穎小姐。
(高教司、技職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