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大學113學年度第1學期「弱勢境外生生活助學金」申請規定,請依規定辦理。
最後更新:2024/04/24
長榮大學113學年度第1學期「弱勢境外生生活助學金」申請規定,請依規定辦理。
長榮大學113學年度第1學期「弱勢境外生生活助學金」申請規定
一、依據:本校「 長榮大學弱勢境外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
二、目的:為培養其獨立自主精神,厚植弱勢學生畢業後就業能力,藉生活服務學習機會以養成獨立自主精神,擴充學習生活領域,並支援學校進行各種公共性、公益性及發展性之服務學習活動,提供生活助學金。
三、生活助學金支給標準:核發每生每月新台幣4,500元之生活助學金,承辦單位得視申請人數彈性調整發放月數。
四、申請資格:本校在學境外生成績及格(大一新生第一學期免附)、並符合下列任一資格條件之學生。
(一)持有當年度當地政府核發之清寒證明學生。
(二)申請入學時學生母國為聯合國定義之低度開發國家(Least Developed Countries)。
(三)持有當地政府核發身心障礙證明(識別卡)者。
(四)其他特殊狀況。
五、申請時間:
(一)舊生:113年5月6日(一)早上9時至5月23日(四)下午4時止。
(二)113學年度新生(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博士班):113年9月10日(二) 早上9時至9月19日(四)下午4時止。(新生申請辦法以113年8月底生輔組網頁公告為主)
六、申請本項獎學金應繳交之證件:
(一)申請表暨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如附件)
(二)前(112-1)學期成績單、操行成績、獎懲證明 (資料皆需業管單位核章)。
(三)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當學年度註冊章)
七、繳交方式:自行備妥相關資料,並以A4格式檢附證件繳交,依順序裝訂,送至行政大樓一樓生輔組李小姐提出申請,逾期或檢附文件不齊全不予受理。(請同學勿拖延、 並及早辦理,以防資料不齊全或有錯誤,進而影響您的權益)
八、生活服務學習規範:服務學習時數:凡領取「生活助學金」之學生,必需參與服務學習活動,每人每週不超過8小時,每月30小時。
九、審核手續:由承辦單位審查欲申請生活助學金之學生。
十、公告生活助學金錄取及分發單位人員名冊:
(一)舊生:預計113年6月21日(五)早上10時公告至生輔組網頁公告訊息。
(二)113學年度新生(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博士班):預計113年9月27日(五) 早上10時公告至生輔組網頁公告訊息。
十一、錄取同學自行至分配單位報到時間:
(一) 舊生:113年9月9~13日(五)。
(二) 113學年度新生(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博士班):113年9月30日至
10月4日(五)。
十二、錄取同學若因個人課業因素無法完成時數、或休退學者,請於113年9月19日(四)前向生輔組李小姐聯繫調整或放棄服務時數。
十三、請申請者事先務必確認是否於出納組設立郵局或銀行帳戶,未設郵局或銀行帳戶者,請儘速至出納組建立帳號,俾利爾後匯款使用。
十四、承辦人及聯絡電話:生輔組李小姐,06-2785123轉1249
一、依據:本校「 長榮大學弱勢境外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
二、目的:為培養其獨立自主精神,厚植弱勢學生畢業後就業能力,藉生活服務學習機會以養成獨立自主精神,擴充學習生活領域,並支援學校進行各種公共性、公益性及發展性之服務學習活動,提供生活助學金。
三、生活助學金支給標準:核發每生每月新台幣4,500元之生活助學金,承辦單位得視申請人數彈性調整發放月數。
四、申請資格:本校在學境外生成績及格(大一新生第一學期免附)、並符合下列任一資格條件之學生。
(一)持有當年度當地政府核發之清寒證明學生。
(二)申請入學時學生母國為聯合國定義之低度開發國家(Least Developed Countries)。
(三)持有當地政府核發身心障礙證明(識別卡)者。
(四)其他特殊狀況。
五、申請時間:
(一)舊生:113年5月6日(一)早上9時至5月23日(四)下午4時止。
(二)113學年度新生(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博士班):113年9月10日(二) 早上9時至9月19日(四)下午4時止。(新生申請辦法以113年8月底生輔組網頁公告為主)
六、申請本項獎學金應繳交之證件:
(一)申請表暨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如附件)
(二)前(112-1)學期成績單、操行成績、獎懲證明 (資料皆需業管單位核章)。
(三)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當學年度註冊章)
七、繳交方式:自行備妥相關資料,並以A4格式檢附證件繳交,依順序裝訂,送至行政大樓一樓生輔組李小姐提出申請,逾期或檢附文件不齊全不予受理。(請同學勿拖延、 並及早辦理,以防資料不齊全或有錯誤,進而影響您的權益)
八、生活服務學習規範:服務學習時數:凡領取「生活助學金」之學生,必需參與服務學習活動,每人每週不超過8小時,每月30小時。
九、審核手續:由承辦單位審查欲申請生活助學金之學生。
十、公告生活助學金錄取及分發單位人員名冊:
(一)舊生:預計113年6月21日(五)早上10時公告至生輔組網頁公告訊息。
(二)113學年度新生(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博士班):預計113年9月27日(五) 早上10時公告至生輔組網頁公告訊息。
十一、錄取同學自行至分配單位報到時間:
(一) 舊生:113年9月9~13日(五)。
(二) 113學年度新生(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博士班):113年9月30日至
10月4日(五)。
十二、錄取同學若因個人課業因素無法完成時數、或休退學者,請於113年9月19日(四)前向生輔組李小姐聯繫調整或放棄服務時數。
十三、請申請者事先務必確認是否於出納組設立郵局或銀行帳戶,未設郵局或銀行帳戶者,請儘速至出納組建立帳號,俾利爾後匯款使用。
十四、承辦人及聯絡電話:生輔組李小姐,06-2785123轉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