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修正發布之「金門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津貼發給辦法」
最後更新:2024/07/09
金門縣政府修正發布之「金門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津貼發給辦法」
一、有關教育部函轉金門縣政府修正發布之「金門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津貼發給辦法」案。
二、依據教育部113年7月4日臺教高通字第1130068081A號函辦理。
三、金門縣政府修正就學津貼申請期間為每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及每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設籍金門同學意申請就學津貼者,請參閱附件說明。
二、依據教育部113年7月4日臺教高通字第1130068081A號函辦理。
三、金門縣政府修正就學津貼申請期間為每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及每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設籍金門同學意申請就學津貼者,請參閱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