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系畢業資格預審說明
翻譯系113年度畢業資格預審說明
請詳細閱讀「附件說明」檔案
備註:1. 以畢業班(109學年入學)、預升四年級(110學年入學)的資料為主。
2. 研修生、提早畢業生請參照本說明檢視個人的畢業資格預審資料。
113-1學期 期末 課程抵認申請單,系辦收件截止日期:2024/12/31(二)
113-2學期 期初 課程抵認申請單,系辦收件截止日期:2025/02/19(三)
畢業生如有課程需要抵認,請務必提出「課程抵認申請」。
若因課程抵認未申請或未通過而影響畢業資格,請同學自行負責。
有任何問題,請於上班時間,自行備妥預審表及模組清單,親洽翻譯系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