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初次】辦理就學貸款申辦說明(113學年度第2學期適用)
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9條規定:學校應於學期註冊前,公告或通知學生申請辦理貸款之相關規定,貸款之學生並應參加貸款常識之宣導講習,必要時,學校得於講習期間辦理貸款常識測驗。
請同學每學期申請貸款前,請先看完本頁講習影片(請點下面連結),以建立積極管理就貸之態度及能力,進而降低呆帳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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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申請資格】放寬申貸門檻(113年2月1日起)
(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13年2月6日臺教高通字第1132200353號函辦理)
一、甲級(免息):貸款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臺幣(以下同)120萬元(含)以下。
二、乙級(免息):貸款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為120萬元至148萬(含)元,且貸款學生有1名兄弟姐妹或子女,計2人(含)以上。
三、丙級(自負全息):貸款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為148萬元以上,且貸款學生有1名兄弟姐妹或子女,計2人。
四、丁級(免息):貸款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為148萬元以上,且貸款學生有2名兄弟姐妹或子女,計3人(含)以上。
【申貸校外住宿費公告】
【重要事項公告】
一、依教育部規定,申貸住宿費的同學,若非住宿生,需由學校查核房屋租賃契約,確有校外租屋之事實始能申貸校外住宿費。
二、非住宿生且申貸住宿費者,於繳交就學貸款應繳文件至學務處生輔組時,需提供房屋租賃契約正本及影本(收影本,正本驗後退還),始能申貸校外住宿費。
三、前已完成銀行對保者,於繳交應繳文件至生輔組時,若未能提供房屋租賃契約,需向銀行取消住宿費貸款,再重新將應繳文件交至生輔組完成就學貸款手續。
校外住宿費以本校公告為主
注意事項: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者,請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後,再行辦理就學貸款【減免相關問題請洽生輔組減免承辦人,分機1243張小姐】
申辦時間:114年01月15日(三)至114年02月21日(五)止。
聯絡方式:生活輔導組就貸承辦人06-2785123分機1241葉小姐(08:10~12:00及13:10~16:30)
【就學貸款辦理流程】
第一步 臨櫃對保-準備4項資料
- 學生身分證、印章
- 長榮大學(就貸專用)學雜費繳費單:
3.(需繳回學校)長榮大學就學貸款申請表:
長榮大學網站→校園服務→學生系統(Key學號及密碼登入)→申請作業→就貸申請→就貸申請作業→資料確認無誤後→列印
4.(需繳回學校)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第二聯(一式三聯):
請上網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登入,填寫→確定資料無誤後→列印
*如,此操作畫面有問題,煩請至台銀對保時,使用現場提供的電腦,將有銀行專人為您服務。
*中低收、低收入戶需加貸生活費者,請攜帶證明正本至台銀對保。
第二步 學生,攜帶上述4項資料至臺灣銀行對保
第三步 繳交2項資料回學校(郵寄掛號或親自繳回)
711301台南市歸仁區長大路1號 「就學貸款資料」 信封參考樣式 |
1.長榮大學就學貸款申請表(學生系統→申請作業→就貸申請→就貸申請作業→列印)
2.臺灣銀行撥款通知書 第二聯
3.加貸生活費者,請附中低收、低收入戶影本存查
4.加貸校外住宿費,請附租屋契約影本存查
線上對保 第一步
1.長榮大學(就貸專用)學雜費繳費單:
2.(需繳回學校)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一式三聯):
請上網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登入,填寫→確定資料無誤後→簡訊OTP認證→列印→第二聯學校存執,申請人(借款人)簽名→繳回學校
*如,此操作金額有問題,或無法進行下正驟,請聯絡學校窗口為您服務。
3.(需繳回學校)長榮大學就學貸款申請表:
長榮大學網站→校園服務→學生系統(Key學號及密碼登入)→申請作業→就貸申請→就貸申請作業→資料確認無誤後→列印→就貸申請表→繳回學校
系統操作注意事項:
(1)符合且選擇「線上申貸」的同學,在輸入申貸金額時,螢幕畫面會顯示「學校核准您最高可貸金額為新台幣 xxxxx 元」,此金額僅供參考,非最正確之金額。(請以學校(就貸專用)學費繳費單金額填寫。)(「線上申貸」系統若無法進行下一步驟,請聯絡學校窗口,告知您當學期就學貸款金額,方能繼續系統操作)
(2)選擇「線上申貸」,在輸入「申貸金額」時,切勿超貸,若金額或資料有誤,請洽臺灣銀行取消線上填寫,重新上網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登入,填寫正確金額,列印後交給學校窗口。
(3)具減免、補助者,請扣除減免、補助之金額。
第二步 繳交2項資料回學校(郵寄掛號或親自繳回)
71101台南市歸仁區長大路1號 「就學貸款資料」 信封參考樣式 |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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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確認以上二份資料之就貸金額必需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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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貸生活費者需檢附中低收、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申貸校外住宿費者需檢附租屋契約書並一併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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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不可貸金額者,請務必於註冊日前至郵局或一銀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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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郵政程序,於寄件七日後,請上長榮大學網站→在校學生→學生系統(key入學號及密碼登入)→申請作業→查詢當學期就貸審核資格(自行查詢學校收件及審核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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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調結果公布後(約開學後第七週起),不符就貸資格者,本組以通訊方式請學生依學校規定至出納組繳交全額現金。並以簡訊通知乙丙丁級資格同學期限內繳交同意書及相關證明文件,未於期限內繳件者請依學校規定至出納組繳交全額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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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日114年02月17日(一)。
<重要提醒>
學生逾期未還款者,由承貸銀行將資料送請財團法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列為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並開放金融機構查詢;將會影響與銀行貸款關係,向銀行申請支票、信用卡、房屋貸款或信用貸款等,都可能會受到拒絕。
就貸相關問題請洽:
- 臺灣銀行各分行及就貸入口網https://sloan.bot.com.tw/
- 至學校網站首頁-訊息公告查詢、學務處公告及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公告皆可查看
- 就學貸款常見問題,請點我Q&A或請上網至長榮大學學生事務處「問與答」提問
*請最遲於02/14(五)前至臺銀對保,並寄回資料或親自交至生輔組初審,以免超過就貸期限,需繳納全額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