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大學仁愛基金(受肺炎疫情衝擊影響就學適用)
依教育部109年6月9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077102號函辦理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9年7月31日下午16時止。(逾期不予受理,繳交資料不完整者,亦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二、補助對象: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不含空中大學)具有學籍者,但不包括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7款「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對象。(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也可申請)
(二)109年1月18日至109年7月31日止,學生本人或學生之父母、法定監護人、配偶(以下簡稱家庭成員)發生非自願失業、減班休息或經濟急難之情事,致學生本人就學困難者方可提出申請。
三、紓困措施補助文件暨額度
補助 類別 |
補助檢附文件 |
補助金額 (新臺幣) |
第一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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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臺幣肆仟元整 |
第二類 |
3.1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 3.2公司開立之非自願離職證明 3.3勞動部核發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證明文件 3.4勞動部核發安心就業計畫薪資差額補貼證明文件 3.5勞動部核發失業給付證明文件 |
新臺幣玖仟元整 |
第三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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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臺幣壹萬捌仟元整 |
四、注意事項
(一)申請截止日後,依校內行政流程向教育部請撥款項,統一發放補助經費。
(二)若有任何問題,請向生輔組高小姐洽詢。(06-2785123轉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