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書面資料審查重點及準備指引
長榮大學 112 學年度申請入學第二階段甄試「社會工作學系」書面資料審查重點及準備指引
壹、請參考本系於「大學選才與高中育才輔助系統」上所呈現的與本系學習及生涯發展有關的能力及特質。
貳、書面資料審查重點及準備指引:以下項目及準備指引,申請者可依個人實際情況準備,毋須全部準備。
能力面向 |
審查項目/資料 |
審查重點 |
準備指引 |
整體學習能力 |
【修課紀錄】 (A)修課紀錄-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 |
高中完整修課紀錄。 |
考生若為110學年度以後各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之考生,第一至第五學期修課紀錄由高中學習歷程資料庫提供,第六學期修課紀錄則由其就讀學校上傳至甄選委員會;其餘考生(含109學年度以前已畢業生、非適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生、持境外學歷、同等學力報考生或青年儲蓄帳戶學生等)則由本人自行上傳。 |
【課程學習成果】 (E)社會領域探究活動成果 |
1.課堂作業或活動紀錄。 |
呈現高中(職)階段課程作業、課堂活動紀錄、報告或專題探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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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服務與社會參與能力 |
【多元表現】 (G)社團活動經驗 |
多元表現活動具體事蹟能提出具體事蹟相關文件。 |
1.檢附有利於審查之相關社會服務參與多元表現證明。 |
自我表達與組織規劃能力 |
【學習歷程自述】 (P)就讀動機 |
1.申請本系之動機:含家庭成長背景、個人志趣與特質等求學或成長過程特殊經歷、事蹟等說明就讀動機。 |
1.學習經歷可描述遇到最大的困難或挑戰為何?如何解決面對?學習收穫?具體說明為什麼想要申請本系就讀的動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