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準則
本校特殊教育服務有義務嚴格遵守保密原則,因此您的個案資料將以極機密方式進行處理與保管,我們僅能在徵求學生同意後,在保護學生之權益下傳達部份訊息。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晤談的保密原則仍有其例外,下列情形不限於保密原則之規範:
- 學生透露出有危及自己及他人生命、自由、財產及安全之意圖,例如想自殺或想殺人時。
- 評估學生的狀況需轉介醫療機構院所,或需透過心理專業人員共同協助時。
- 學生有致命危險的傳染疾病時。
- 學生涉及或違反法律刑案等要求事項時,如家庭暴力、兒童虐待等須通報之問題。
- 學生主動要求讓第三者觀看自己的檔案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