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務治理與利害關係人互動
2.3學校互動關係人關切議題與溝通機制



學校互動關係人與委員會
本校除了董事會為最高治理機構外,全校發展迄今計有40餘個委員會,分別負責經濟、環境、社會及治理面衝擊的決策。另外,本校中長程校務發展規劃擬定社會責任策略,由副校長擔任專責人,透過社會責任專責會議之召開,擬定本校社會責任策略發展方向與執行情形,並定期向董事會進行社會責任策略規劃與執行報告。
本校對外亦踴躍參加公協會及相關會員組織,包括:亞洲基督教大學協會(ACUCA)、中華民國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臺灣基督宗教大學校院聯盟(TaiCUCA)、長榮學園策略聯盟、臺灣綠色大學聯盟等。
為了有效執行中長程計畫之社會責任策略,持續強化互動關係人溝通,邁向永續校務發展,經由校內充分討論,並參酌外部專家意見,將主要互動關係人進行重要性評估,進而鑑別出學生、家長、教職員、校友、企業雇主、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社區等七類主要互動關係人。